藝術投資的法律風險與稅務問題解析
- 席德律師

- 2025年4月10日
- 讀畢需時 4 分鐘

在藝術市場越來越金融化、全球化的趨勢下,「藝術投資」已成為許多高資產人士與家族辦公室的重要資產配置項目。但藝術品與股票、房地產不同,缺乏標準化市場價格、交易憑證與清晰的法律邊界,其法律風險與稅務問題常被低估,不可不慎。
本專欄將從法律風險、稅務要點與節稅規劃策略切入,協助藝術收藏者與藝廊在保有審美品味的同時,也能妥善管理法律與財務風險。
一、藝術投資常見法律風險
所有權 ≠ 著作權:你買下的是作品,不是權利
根據《著作權法》:藝術家於完成創作時原則上對其創作享有著作財產及人格權,即使實體作品已出售,著作權仍屬原作者所有,除非另有書面讓與或授權。
若投資人或藝廊於未經授權情況下:
重製畫作於明信片、海報、廣告品上
將作品掃描用於數位平台或 NFT 鑄造
將作品主視覺作為商品包裝設計
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,面臨民事求償或刑事責任。
建議:於購買或代理作品時,應與藝術家簽訂著作權授權條款,明訂使用範圍、媒體類型、授權期間與區域。
藝術共購未立約,轉手即出事
多位投資人共購單一高價藝術作品時,若僅以口頭或訊息協議比例,未訂立正式契約,將面臨:
出售時誰有優先權?如何定價?
成員離世或退出時如何處理其持分?
是否有展出、保管、租借之使用規則?
📘 法律依據:《民法》合夥條文(§667 以下)、共有規範
建議:應簽署藝術共購協議或設立 SPV(特殊目的公司)持有藝術品,明確約定處分機制、表決條款與退出程序。
NFT 藝術與實體權利脫鉤
許多數位藝術作品或實體畫作的 NFT 販售,其智能合約與實體作品的權利架構不一致。常見風險包括:
NFT 僅包含圖片連結,實際圖檔被移除後無法復原
沒有取得原藝術家的重製/授權權利
智能合約未設定二級轉售抽成或平台版稅規則
📘 法律依據:《著作權法》第3條、第80條、《民法》契約條款認定原則
建議:NFT 發行平台應提供完整授權聲明與原始授權紀錄,購買人應確認是否具「商業使用」、「轉售」、「轉作」等權利。
來源不明、真偽爭議,作品變不動資產
藝術品若無:
原始購買發票
藝術家或畫廊發出之真跡證書(Certificate of Authenticity, COA)
展覽、拍賣紀錄佐證其市場地位
未來若欲轉售、上拍或做資產評價,將因「來源不明」而大幅貶值,甚至引發偽作爭議。
建議:購藏藝術品應完整建檔,包括作品照、來源證書、展出紀錄、作者聲明等,納入收藏資產清單中。
二、藝術品稅務風險與節稅規劃
(一)購藏階段
主體 | 是否可節稅 | 稅務處理 |
自然人 | ❌ 否 | 視為個人消費,不可列支 |
公司法人 | ✅ 有條件 | 須具營業用途,得列為資本支出或折舊 |
📘 依據:《所得稅法》第24條、《營所稅查核準則》第94條:「藝術品具營業連結者可列報成本資產」
(二)出售階段
自然人:若非經常性交易,計入財產交易所得,報綜合所得稅
法人或藝廊:列入營業收入,課徵營所稅與營業稅
📘 法規依據:《所得稅法》第14條第1項第7類、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》第69條
(三) 贈與與遺產階段
藝術品屬可識別資產,應列入贈與與遺產申報
贈與稅年度免稅額為 244 萬,遺產稅與贈與稅稅率為10~20%
📘 法規依據: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15條、第17條、第22條
⚠️ 若未申報,被查補時依市價核定,且加計滯納金與罰鍰,風險極高。
三、 合法節稅四大策略
策略 | 說明 |
成立公司購藏 | 若與營業用途具關聯,可折舊與列支成本 |
分年贈與 | 避免一次性進入高稅率級距 |
信託持有 | 可進行生前資產轉移與遺產隔離 |
捐贈藝文機構 | 可列報綜所稅或營所稅捐贈扣除額 |
📚 實務案例
案例一:NFT 收藏家被藝術家提告侵權
NFT 收藏家將一幅收藏畫作數位化鑄成 NFT,未取得原藝術家書面授權。法院認定構成著作權侵害,需賠償 50 萬元。
說明:購買作品 ≠ 可任意使用,特別是用於二次創作與數位化上鏈
案例二:遺產未列藝術品,被查補遺產稅 1,200 萬
高資產收藏家過世,其藝術品未列入遺產清單,國稅局依公開拍賣資料核定補稅,家屬無法舉證原購價與真偽,被核課上限稅率。
建議:應定期建檔與估價,搭配信託或贈與進行提前規劃
總結:藝術收藏是美感的選擇,也是風險的管理。當你收藏的不只是美,而是資產、品牌、歷史與傳承,那麼法律規劃與稅務架構,才是你真正守住藝術價值的基礎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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