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盡職調查DD:創業者法律清查十大項目


一份新創創辦人與投資人都該收藏的法律體檢表
一份新創創辦人與投資人都該收藏的法律體檢表


🔍 什麼是「法律清查」?

法律盡職調查(Legal Due Diligence)是投資人對公司進行的一次全方位體檢,確認公司是否合法、乾淨、有治理基礎可投資

而對創業者而言,法律清查的目的不只是為了「給別人看」,更是為了自己未來能夠:

  • 成功募資

  • 避免控制權爭議

  • 建立團隊信任與法制基礎

  • 保護 IP、股權與營運安全


從創辦人視角來看:不是交作業,是避免踩雷

創辦人應該把「法律清查」視為一次梳理與強化公司體質的機會,不只是應付投資人,更是:

  • 釐清股權是否有口頭承諾、實際沒合約的問題

  • 確保合約都寫好、該簽的有簽、該規避的規避

  • 將潛在稅務或 IP 風險提前處理掉,避免日後拖垮募資或 IPO


先體檢,才不會輸在臨門一腳

創辦人往往重產品、重營運,但忽略「公司是否真的有法律資格去募資/簽約/發股」,這些往往等到投資人進場前的法律清查才會爆雷。

  • 提前進行內部自查有三大好處:

    1. 避免估值被砍:如果股權結構或IP不清楚,投資人會用風險作為理由降低投資額或提高股份比例。

    2. 加速交易流程:資料準備齊全,代表團隊有能力治理公司,投資流程不會卡住。

    3. 避免創辦人個人承擔風險:沒簽好協議、沒處理好技術歸屬,最後常變成創辦人個人背責任。


創業者法律清查十大項目:


  1. 公司設立與登記文件

目的:確認公司是否合法設立、治理架構是否清楚。

應準備:

  • 公司登記資料、章程、營登證明

  • 股東名簿、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

實例避雷:創辦人內部調整董事席次,但忘記在章程或經濟部申報變更,導致「名不符實」的公司治理結構,投資人因此疑慮其合法性與控制風險。


  1. 股東與出資紀錄

目的:確認股權是否清楚、出資是否真實、股份是否已合法登記。

應準備:

  • 股份比例圖、出資憑證、歷次增資紀錄

  • 股份轉讓合約、對價證明

實例避雷:某創辦人承諾給前合夥人 10% 股份,未簽任何協議也未辦理過戶。結果對方主張股權,導致公司股東結構不穩,募資卡關 3 個月。


  1. 股東協議與創辦人協議

目的:保障創辦人權利義務清楚,防止因離職、吵架造成治理風險。

應包含:

  • 股權歸屬期(Vesting)條款

  • 股份買回機制

  • 表決權設計、股權轉讓限制

實例避雷:創辦人之一離職但仍保有 30% 股份,對抗增資決議。因股東協議未設 Vesting 條款,公司只能高價回購股份,拖延募資進程。


  1. 勞動合約與人員聘僱文件

目的:確認所有員工聘僱關係合法、勞動風險可控。

應準備:

  • 勞動契約、外包合約、報到文件

  • 勞健保投保證明與出勤紀錄

實例避雷:新創以「接案」名義聘用 PM,實際工作條件與正職無異,卻未保險也無勞動契約。勞工局臨檢後開罰並要求補保。


  1. 智慧財產權(IP)文件

目的:確認產品、技術、品牌歸公司所有,無侵權或授權糾紛。

應準備:

  • 軟體原始碼著作權轉讓書

  • 商標註冊證明

  • 音樂、影像、腳本之授權合約

實例避雷:軟體服務SaaS 公司主系統交由外包工程師撰寫,未簽轉讓協議。投資人發現 IP 非屬公司所有,立即喊卡募資流程。


  1. 營運合約與法律義務

目的:確保對外合約合法有效,無違法承諾或重大爭議潛藏。

應準備:

  • 客戶與供應商合約

  • 保密協議(NDA)、業務合作 MOU

  • 報價單與契約之對價條款

實例避雷:公司簽署「終身免費升級」條款未評估風險,投資人發現後要求調整契約內容,否則拒絕進場。


  1. 公司治理與董事席次

目的:確認公司具備合法的治理架構,創辦人是否擁有主導權。

應準備:

  • 董事會組成清單

  • 章程與表決權設計(股東會/董事會)

實例避雷:募資後董事席次由投資人掌控過半,創辦人未設保護性否決條款,導致營運方向被迫調整。


  1. 員工股權激勵與期權計畫(ESOP)

目的:確認員工激勵安排合法,未來不會衍生股權爭議。

應準備:

  • 員工期權合約(含歸屬期與認購價)

  • 董事會通過的期權池決議

  • 員工簽署認購文件與履歷表紀錄

實例避雷:工程師離職後主張曾被承諾給股,因未簽 ESOP 文件,公司無法舉證,引發股權爭議信件來回兩個月。


  1. 稅務與財務紀錄

目的:確認報稅紀錄正確、帳務清楚,投資人可信賴基本財務數據。

應準備:

  • 報稅憑證、財報、發票、會計報表

  • 員工薪資發放紀錄與憑證

實例避雷:某公司設立兩年無報稅紀錄,估值雖高但缺乏實質收入證明,投資人要求稅務律師介入清查。


  1. 法律爭議與合約風險

目的:揭露是否有未披露的訴訟、仲裁、合約違約風險。

應準備:

  • 現有訴訟案件或爭議文件

  • 所有合作/技術授權是否有排他性或長期義務條款

  • 過往合夥人或前員工糾紛紀錄

實例避雷:與前合夥人簽有「類競業禁止條款」,內容模糊不清。對方提告主張公司業務侵犯其權益,導致投資延後 6 個月。


總結:真正的風險,不是你不知道,而是你以為沒事

股權不清、IP 不屬、契約不簽、制度不立,都是未來投資人最怕看到的紅旗。做對法律清查,才能保住估值、維護控制權,讓團隊走得遠、投資人進得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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