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詐騙了怎麼辦?律師教您如何討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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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新聞報導,僅6%國人沒接過詐騙訊息。在俗稱「詐騙之島」的台灣,每天都有民眾被詐騙集團騙取財物、損失慘重。以下由席德國際法律事務所陳俊諭律師說明,被詐騙後該如何處理,盡可能討回受騙的錢財。
被詐騙的錢拿得回來嗎?有機會,關鍵在於速度。越早撥打165並報警,款項越有可能被「圈存」在對方帳戶內,之後可依法請銀行發還;若錢已被提領,則可以透過調解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及強制執行等法律程序求償。

一、被詐騙的錢跑去哪了?
想要回錢,首先要搞清楚錢跑到哪裡去了。
詐騙集團拿到錢之後,通常不會直接把錢收到自己的戶頭,而是在中間製造多個斷點,透過人頭帳戶轉手,隨後再由車手提領或匯出,讓檢調單位難以追查。
但仍有機會取回被騙款,建議採取以下兩招,盡可能把錢保住。
二、第一招:啟動「圈存機制」,先把錢留住
1. 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並報警
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,告知詐騙過程、匯出與匯入帳號、金額、時間及地點等資訊。165專員會通報銀行,銀行就會把對方帳戶的該筆款項「圈存」24小時,這段時間內對方無法把錢領出來。
趕緊到鄰近派出所報案,提供匯款紀錄及詐騙過程的相關資訊,完成筆錄並取得「受理案件證明單」。警方會把對方的人頭帳戶設為警示帳戶,對方名下所有帳戶都會被凍結。
2. 請銀行協助發還款項
打完165並報警後,經銀行確認被害人確實是因詐騙而通報、帳戶內款項也已凍結沒被領走,可依據《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》第11條第1項規定,由銀行聯絡人頭帳戶的開戶人,請開戶人將款項發還。
若沒辦法聯絡上開戶人,您可以準備報案三聯單(正式名稱是「受(處)理案件證明單」),銀行會再請您簽立切結書,然後就可以跟銀行辦理發還剩餘款項。銀行會一筆一筆確認匯入款項來計算發還金額,直到對方帳戶餘額為零。
《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》第11條:
第一項:存款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,銀行經確認通報原因屬詐財案件,且該帳戶中尚有被害人匯(轉)入之款項未被提領者,應依開戶資料聯絡開戶人,與其協商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事宜,如無法聯絡者,得洽請警察機關協尋一個月。 第二項:銀行依前項辦理,仍無法聯絡開戶人者,應透過匯(轉)出行通知被害人,由被害人檢具下列文件,經銀行依匯(轉)入時間順序逐筆認定其尚未被提領部分,由最後一筆金額往前推算至帳戶餘額為零止,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:一、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。二、申請不實致銀行受有損失,由該被害人負一切法律責任之切結書。
三、第二招:透過法律程序求償
如果錢已經被提領,或對方不配合發還,可以委任律師提出詐欺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,加速將錢討回。
1. 保留並整理相關證據
若錢仍被圈存在帳戶內,記下警方告知的圈存金額,屆時可以提供給律師。
若錢已被詐騙集團提領,儘快將相關證據、對話紀錄、通聯記錄等資料保存下來。
2. 調解
報案並移送地檢署後,若檢察官起訴、送到法院審理,審理期間通常會有調解的機會。被告有時也會想爭取跟告訴人和解,因為成功調解的話,法院量刑可能比較寬容,甚至有緩刑的機會。
不過人頭帳戶的所有人,經濟狀況通常不穩定,建議可考慮請律師陪同談判,跟對方爭取賠償、商討還款方案。
3.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另行提起民事訴訟
如果調解不成,或沒有意願調解,可等檢察官起訴對方後,提出「附帶民事訴訟」,向法院主張對方應返還您受騙的款項。若警方已經追查出犯嫌及人頭帳戶持有者,就可以作為求償的對象。
刑事「附帶」民事訴訟跟一般的民事訴訟,程序上差不多,附帶民事訴訟會等刑事部分判決後,再移送民事庭繼續審理。兩者主要有3個差別:
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等案件起訴後才能提出;如果不起訴,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訴訟。
民法上請求返還詐騙款項的時效是2年(民法第197條)。如果刑事部分審理較久或遲遲未偵結,為避免超過時效被對方抗辯,建議民事部分直接另行起訴。
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好處是不須另外繳納裁判費(一般民事訴訟通常是請求金額的1%左右)。
兩種訴訟的管轄規定不同,可能會在不同的法院開庭,如有需求建議諮詢律師,判斷怎麼提告比較方便出庭。
4. 民事判決
經過民事開庭程序,法官審酌被詐騙的事實,若主張有理由會判決勝訴,提告對象及人頭帳戶持有者應負民事賠償責任。民事賠償判決確定後,即可作為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。
5. 強制執行
取得執行名義(調解文書、法院裁定、判決及支付命令等)之後,如果債務人不償還,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透過國家公權力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。
常見的方式包括扣薪、查封拍賣債務人名下財產(存款、薪資、保險、股票、債券、動產及不動產等)用以償還。詳細流程可參考《借錢不還怎麼辦?教您如何將欠款討回來》。
四、被詐騙常見問題
Q1:被詐騙的錢拿得回來嗎?機率高嗎?
能不能拿回來,主要看款項是否還留在對方帳戶內。越早撥打165並報警,款項越有機會被圈存;若錢已被提領,就需要透過調解、訴訟與強制執行求償,實際能取回多少,也會受到對方的財產狀況影響。
Q2:發現被詐騙,第一時間要做什麼?
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,並到派出所報案、取得「受理案件證明單」,同時保存匯款紀錄、對話紀錄等所有證據。
Q3:被圈存的錢要怎麼申請返還?
銀行確認屬詐騙案件後,會先聯絡開戶人協商發還;聯絡不上時,被害人可檢具報案三聯單及切結書向銀行申請,銀行會依匯入順序逐筆計算可發還的金額。
Q4: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一般民事訴訟差在哪?
附帶民事訴訟必須等刑事案件起訴後才能提出,但不需另外繳納裁判費;一般民事訴訟則可以隨時提起,適合刑事程序拖太久、擔心超過時效的情況。
Q5:向詐騙方求償有時間限制嗎?
有。民法上請求返還詐騙款項的時效為2年(民法第197條),建議儘早處理,避免超過時效。
五、結語:被詐騙後,越快行動越有機會取回款項
被詐騙之後仍有方法可以挽回財產。最重要的是第一時間撥打165、報警並保存證據,再依情況透過銀行發還或法律程序求償。
實用工具:存證信函產生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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