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業不迷路:創業者必備的法律知識地圖
- 席德律師
- 5月13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
在創業的路上,少不了熱血與燒錢,也少不了風險與契約。有人說創業像打怪,但你知道嗎?真正的怪,是你看不見的法律地雷。
一、公司設立與股權架構:你的公司,從成立那一刻就在決定命運
股份怎麼分?董事怎麼設?章程有沒有寫好退出機制?
公司型態選擇:有限公司?股份有限公司?閉鎖型?不同型態影響你能不能募資、轉讓股權、甚至創辦人有無優先購股權。
創辦人協議/股東協議(Shareholders’ Agreement):若沒事先約定股份轉讓限制、認股優先權、共同出售權(Tag-along)或強制出售條款(Drag-along),等內鬥時再補已來不及。
章程設計:不是登記完就束之高閣,章程是公司治理的法律依據,更是法院認定公司內部關係的核心依據。
二、募資與股權安排:一不留神,股份與控制權就溜了
新創募資從來不是單純拿錢這麼簡單,拿了錢,就得給出條件。條件談不好,創辦人往往從 CEO 變打工仔。
投資契約(Investment Agreement):
清算優先權(Liquidation Preference)、估值調整機制(Valuation Adjustment)、表決權安排都是必談核心。
簡易未來股權協議(SAFE )與 可轉債(Convertible Note )差異:
台灣創辦人常誤認為 SAFE 是「無害」的簡化版,其實其中「估值上限(Valuation Cap)」與「折價率(Discount)」都會影響未來股權比例。
股權稀釋與股權結構管理:
一旦沒管理好,創辦人股份稀釋過快、ESOP 分配不當、早期投資人佔比過重,都可能讓未來輪次難以成形。
三、團隊與人力法律:好的工作契約,才配得上優秀的夥伴
團隊信任固然重要,但商業合作永遠要搭配文件。情義無價,但股份有價。
勞動契約 vs. 委任合約:
台灣常混淆職務聘用與專案合作,錯誤分類可能導致勞保、資遣與工時管理問題。
員工選擇權(ESOP)設計:
包括「歸屬期(Vesting)」、「加速條款(Acceleration)」與「離職處理機制」,都要寫清楚,否則離職潮一來,股東結構可能大亂。
保密與競業禁止條款(NDA/NCC):
不是下載範本就算,條款無效或違反《勞基法》第9條,恐被認定無效或限制過當。
四、營運合約與商業交易:營收的背後,是條款是否站得住腳
創業不是單靠好產品或服務,而是靠穩健可執行的合約框架保障現金流與信任。
服務合約(MSA/SOW):
明確約定服務範圍、交付期限、付款條件與違約責任,是避免收款困難與認知落差的關鍵。
平台條款與用戶協議:
經營 軟體即服務(SaaS )或社群平台者,需特別注意使用者條款(Terms of Use)、隱私政策(Privacy Policy),並依法揭露收集與處理個資的合法依據。
跨國合作與管轄條款:
是否約定準據法(Governing Law)與管轄法院(Jurisdiction),決定日後發生爭議時誰主場、誰客場。
五、智慧財產與數位資產:你最值錢的,其實是看不到的東西
創業的核心價值,常常不是工廠、不是硬體,而是創意與技術本身。
著作權與職務著作歸屬:
與設計師、工程師、外包人員合作時,若未約定著作財產權歸屬,法律推定仍歸創作者本人所有。
商標與專利布局:
品牌未註冊,等於白送對手致命弱點;技術未申請專利,日後主張權利也難。
資料與演算法保護:
涉及營運邏輯、用戶偏好、機器學習模型時,宜搭配《營業秘密法》下的保密制度與資料保全機制。
六、法遵與風險管理:懂得自保,才能走得長遠
合規不是大企業專利,新創若從一開始就違規,往往連「成長」的機會都沒有。
個資保護與資安責任:
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8條、第19條,須明確告知蒐集目的、資料項目、利用方式與對象,違者可處罰鍰並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跨國合規(如 GDPR、CCPA):
對海外用戶或資料傳輸的企業,請勿忽視歐盟對「個資跨境傳輸」的規範。
糾紛處理與風險轉嫁:
善用仲裁條款、保險(如產品責任險、董事責任險)分散風險,是高成長企業的基本配備。
結語:創業路上最怕的不是競爭者,而是條款看不懂、合約沒簽好、股份被稀釋,還以為自己是 CEO,結果法律上你只是被請來打工的原創人。你不需要成為律師,但你需要成為一個「知道什麼時候該請律師」的創辦人。
希望這張「創業法律知識地圖」,能幫你理清思緒、掌握重點、避開誤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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