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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律師推薦怎麼選?從竹科試用期資遣案看勞資糾紛找律師重點(2026)

10月23日
讀畢需時 6 分鐘
重點摘要:在新竹找律師,建議先確認 6 件事: ① 律師是否合法執業(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可查) ② 是否熟悉勞資、科技業或您的案件類型 ③ 能否說明勞動調解、訴訟各自的時間與成本 ④ 收費是否透明 ⑤ 是否熟悉新竹地方法院勞動法庭與新竹地區的調解管道 ⑥ 能否視訊溝通、配合工程師的工作時間。 竹科常見的勞資糾紛包括試用期資遣、加班費、績效解僱、競業禁止與員工股票分紅,處理越早,保留的權利越多。

「新竹律師推薦」是竹科工程師與新竹企業遇到法律問題時最常搜尋的關鍵字之一。新竹的科技業密集,勞資糾紛的類型也有在地特色。本文由席德國際法律事務所陳俊諭律師,以近期新竹地院審理的竹科試用期資遣案為例,說明勞資糾紛的法律重點,以及在新竹挑選律師的方法。(2026 年 10 月更新)


新竹律師推薦-竹科勞資糾紛、試用期資遣找律師重點

一、新聞實例:竹科工程師試用期遭資遣,15 年後提告敗訴


依自由時報 2026 年 8 月的報導,一名黃姓工程師於 2011 年 3 月進入竹科一家科技公司擔任研發工程師,月薪 5 萬元,約定試用期 3 個月。公司指派網路安全軟體開發工作,但他遲遲無法進展,公司改請他撰寫基礎的 C 語言函式,一個月內也未能完成。

公司認為他不適任,提出兩個選項:減薪至 4 萬元繼續試用,或是資遣離職。他拒絕減薪,領取資遣費後離職。直到 2026 年,他才向新竹地方法院勞動法庭提告,主張公司以「不能勝任工作」解僱不實、未給予輔導,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,並請求自 2011 年起每月 5 萬元的薪資與勞退提繳。

法院認為,試用期是雇主評估勞工是否適任的階段,雇主保有終止契約的權利;試用期間認定「不能勝任工作」的標準較寬,也不要求嚴格的「解僱最後手段性」,判決公司資遣合法,駁回全部請求,全案仍可上訴。

以上整理自公開新聞報導,以下為一般法律說明,不代表對個案的評論。


二、從本案看勞資糾紛的 4 個法律重點


1. 試用期可以資遣,但仍要依法給資遣費


勞動基準法沒有明文規定試用期,但實務上允許勞雇雙方約定合理的試用期。試用期間的勞工仍是正式勞工,雇主要終止契約,仍須有勞基法第 11 條的法定事由,並依法預告、給付資遣費(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:新制年資每滿 1 年給 0.5 個月平均工資,最高 6 個月)。試用期的約定方式,可參考《雇主必看勞動契約注意事項》。


2. 「不能勝任工作」與解僱最後手段性


勞基法第 11 條第 5 款允許雇主以「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」為由資遣。一般正式員工的情形,法院通常要求雇主已採取輔導、調職等較輕微的手段仍無法改善,才可解僱,這就是「解僱最後手段性」。但本案法院認為試用期的標準可以較為寬鬆,這也是雇主勝訴的關鍵。


3. 減薪或資遣,勞工可以拒絕減薪


雇主要調降薪資,屬於變更勞動條件,必須經勞工同意。勞工拒絕減薪時,雇主若沒有合法的解僱事由,不能因此解僱勞工。資遣、解僱與自請離職的規定,可參考《關於員工離職,開除、資遣、自請離職的相關法律規定》。


4. 時間拖得越久,越難主張權利


本案勞工在離職 15 年後才提告,期間已經領取資遣費、離職多年,相關證據也難以保存。一般而言,工資請求權的時效為 5 年;對解僱效力有爭議時,更應儘早主張,並保留勞動契約、考核紀錄、往來訊息等證據。


三、竹科常見的勞資糾紛類型


  • 試用期資遣與績效解僱:「不能勝任工作」的認定、是否給予輔導與改善期間。

  • 加班費與責任制:工程師常見的工時爭議;依勞動事件法,勞工在雇主同意下於上班時間外工作,原則上推定為工作時間。

  • 競業禁止:離職後不得到競爭對手任職的約定,必須符合法定四要件並給予合理補償,詳見《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須符合法定四要件才有效》。

  • 員工分紅與股票:離職時未歸屬股票、限制型股票的處理。

  • 營業秘密:離職員工帶走技術資料,可能涉及營業秘密法的民刑事責任。


四、新竹勞資糾紛的處理管道


  1. 勞資爭議調解: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請,不用費用。竹科園區內的事業單位,可洽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;園區外則向新竹市政府或新竹縣政府的勞工主管單位申請。

  2. 法院勞動調解:依勞動事件法,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勞動調解,由勞動法庭法官與 2 位調解委員進行,原則上在 3 個月內、3 次期日內完成;調解不成立,由同一位法官續行訴訟。

  3. 勞動訴訟:勞工可以向勞務提供地的法院起訴,裁判費可以減徵;雇主負有提出出勤紀錄、薪資資料等文書的義務。


五、新竹律師推薦怎麼選?6 個挑選標準


1. 確認合法執業


到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輸入律師姓名,查詢證書字號、所屬公會與懲戒紀錄。


2. 熟悉勞資與科技業實務


竹科案件常涉及股票分紅、營業秘密、競業禁止等科技業特有問題,建議找處理過類似案件、熟悉企業運作的律師。


3. 能說明調解與訴訟的選擇


好的律師會說明勞資調解、法院勞動調解與訴訟各自的時間、成本與勝算,而不是一開始就建議打官司。


4. 收費透明


委任前確認計費方式與委任範圍。律師諮詢費的常見計算方式可參考《法律諮詢怎麼找?》。


5. 熟悉新竹在地程序


勞動事件多在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審理,熟悉當地勞動法庭與調解程序,能更有效掌握進度。


6. 配合工程師的時間


工程師工作時間長,能以視訊會議、LINE 溝通,並在下班時間安排諮詢的律師,會讓整個過程順利許多。


六、席德國際法律事務所如何服務新竹客戶


席德國際法律事務所位於台中市南屯區,由陳俊諭律師主持,服務台北、台中、新竹及全台案件。新竹客戶可以先透過 LINE 或視訊會議諮詢,需要出庭時由律師前往新竹地方法院;台中與新竹之間搭乘高鐵約 30 分鐘。


  • 主持律師:陳俊諭律師(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、EMBA、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)

  • 勞資相關服務: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審閱、資遣與解僱評估、勞資爭議調解與勞動訴訟、競業禁止與營業秘密、企業法律顧問

  • 諮詢方式:LINE 線上諮詢、視訊會議或到所面談


新竹律師與勞資糾紛常見問題


Q1:試用期間被資遣,可以拿資遣費嗎?


可以。試用期間的勞工仍是正式勞工,雇主以勞基法第 11 條事由資遣時,應依法預告並給付資遣費。


Q2:公司要求減薪,不同意就被資遣,合法嗎?


減薪必須經勞工同意。雇主要資遣,仍須有法定事由;若只是因為勞工拒絕減薪而解僱,可能構成違法解僱。


Q3:竹科公司的勞資爭議要向哪裡申請調解?


園區內的事業單位可洽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,園區外向新竹市或新竹縣政府的勞工主管單位申請;也可以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勞動調解。


Q4:台中的律師可以處理新竹的案件嗎?


可以。律師可以在全國各地法院執業,多數溝通也能以視訊進行。在台中、台北找律師的注意事項,可參考《台中律師推薦怎麼選?》與《台北律師推薦怎麼選?》。


Q5:被資遣後多久內要提告?


工資請求權時效一般為 5 年,但對解僱效力有爭議時,應儘早主張並保存證據,拖延越久越不利。


結語:勞資糾紛越早處理,選擇越多


不論是勞工或雇主,遇到資遣、加班費、競業禁止等勞資問題,都應該及早諮詢、保留證據。在新竹找律師,重點是合法執業、熟悉勞資與科技業實務,並能清楚說明調解與訴訟的選擇。

延伸閱讀:



如有資遣、解僱、加班費、競業禁止或勞資爭議調解等問題,歡迎透過 LINE 線上諮詢席德國際法律事務所陳俊諭律師。我們承辦新竹、台中、台北及全台案件。

本文事件內容整理自公開新聞報導,法律說明為一般性介紹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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