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S數億遺產誰來管?律師教你避免孩子的遺產落入他人之手
重點摘要:大S(徐熙媛)2025 年 2 月於日本病逝,依我國民法,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具俊曄與兩名未成年子女,三人應繼分各 1/3。由於子女未成年,繼承的財產原則上由法定代理人(生父汪小菲)管理,這也是外界討論的焦點。若生前透過遺囑信託、保險金信託等方式規劃,就能指定由信任的人或信託機構管理子女的財產。想知道自己的家庭會怎麼分、要繳多少遺產稅,可以直接使用本所的遺產稅試算計算機。
藝人大S(徐熙媛)驟逝後,數億元遺產如何分配、兩名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由誰管理,成為社會熱議話題。這起事件其實點出一個許多家庭都會遇到的問題:當父母一方過世、子女還未成年,或家庭關係比較複雜時,遺產最後會落到誰手上?以下由席德國際法律事務所陳俊諭律師,以公開報導的事實為例,說明法律怎麼規定,以及可以如何事先規劃。

一、事件經過:公開報導整理
2025 年 2 月:大S於日本旅遊期間因流感併發肺炎病逝。
繼承人:配偶具俊曄,以及與前夫汪小菲所生的兩名未成年子女,三人共同繼承。
2026 年 7 月:據媒體報導,汪小菲透過律師說明,法院已為兩名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處理繼承事務,子女取得的 2/3 遺產並設有信託帳戶。
2026 年 7 月 22 日:據報導,大S名下台北信義區豪宅完成繼承登記,由具俊曄與兩名子女各持分 1/3;其他房產與遺物仍待處理。
以上為公開新聞報導內容,實際細節以當事人及法院資料為準。以下分析是說明一般法律規定,不代表對個案的評論。
二、遺產怎麼分?法定繼承順序與應繼分
誰是繼承人?
依民法第 1138 條,配偶永遠是當然繼承人,再與下列順序的血親一起繼承:第一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)、第二順序父母、第三順序兄弟姊妹、第四順序祖父母。前一順序有人繼承時,後面順序就沒有繼承權。
所以在大S的情況,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,大S的母親與姊妹都不是繼承人;前夫因為已經離婚,也不是繼承人。
每個人分多少?
依民法第 1144 條,配偶與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時,應繼分與其他繼承人平均。因此配偶與兩名子女三人,每人各分 1/3。
配偶+1 名子女:各 1/2
配偶+2 名子女:各 1/3
配偶+3 名子女:各 1/4
配偶+父母(沒有子女):配偶 1/2,父母共分 1/2
配偶+兄弟姊妹(沒有子女、父母):配偶 1/2,兄弟姊妹共分 1/2
如果有遺囑呢?
有遺囑時,原則上依遺囑分配,但不能侵害繼承人的「特留分」。配偶與子女的特留分都是應繼分的 1/2,以本例來說,就是每人至少保有遺產的 1/6。特留分的完整說明可參考《特留分是什麼?》。
外籍配偶也能繼承嗎?
可以。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58 條,繼承原則上依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本國法;被繼承人是我國國民時,就適用我國民法,外籍配偶同樣是當然繼承人,應繼分與子女相同。
三、未成年子女繼承的遺產,由誰管理?
原則:由父母管理,但不能任意處分
依民法第 1086 條,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;子女因繼承取得的財產屬於子女的「特有財產」,依民法第 1087 條、第 1088 條,由父母管理,父母對其有使用、收益的權利,但「非為子女的利益,不得處分」。
所以當監護子女的一方過世,另一方父母通常會成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,進而管理子女繼承到的遺產。這正是許多離婚家庭最擔心的情況:自己留給孩子的財產,最後由前配偶管理。
利益衝突時:法院可以選任特別代理人
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利益相反,或依法不得代理時,法院可以依聲請或依職權為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(民法第 1086 條第 2 項)。例如遺產分割協議中,父母本身也是繼承人時,就可能需要特別代理人代表子女。
財產管理不當時:主管機關可以介入
父母或監護人對子女財產的管理方式不當,可能危及子女利益時,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72 條,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可以向法院聲請指定或改定財產管理人、命設立信託等。父母濫用權利情節重大時,也可能被法院宣告停止全部或一部親權(民法第 1090 條)。
這些都是「事後補救」,需要有人發現問題並向法院聲請,程序曠日費時。真正能避免爭議的方法,是在生前就做好規劃。
四、遺產稅怎麼算?以假設案例試算
遺產稅是以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後的「遺產淨額」計算。2026 年適用的主要數字如下(以財政部公告為準):
免稅額:1,333 萬元。
配偶扣除額:553 萬元。
直系血親卑親屬:每人 56 萬元;未成年者,按距離成年(18 歲)的年數,每年再加扣 56 萬元。
喪葬費扣除額:138 萬元。
稅率:遺產淨額 5,621 萬元以下 10%;5,621 萬元至 1 億 1,242 萬元 15%;超過 1 億 1,242 萬元 20%。
假設案例:遺產總額 3 億元,配偶+2 名未成年子女
假設子女分別為 10 歲與 8 歲,其他扣除額暫不計入:
免稅額 1,333 萬+配偶 553 萬+喪葬費 138 萬=2,024 萬元
10 歲子女:56 萬+(8 年 × 56 萬)=504 萬元
8 歲子女:56 萬+(10 年 × 56 萬)=616 萬元
免稅額與扣除額合計:3,144 萬元
遺產淨額:3 億 − 3,144 萬=2 億 6,856 萬元
遺產稅:2 億 6,856 萬 × 20% − 843.15 萬(累進差額)=約 4,528 萬元
提醒:不動產原則上以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計算,通常低於市價;配偶也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從遺產總額中扣除,實際稅額會因個案而不同。
遺產稅申報、繼承登記的完整流程,請參考《遺產繼承流程7步驟》。
五、如何避免子女的遺產被他人掌控?4 種規劃工具
1. 預立遺囑:決定誰拿多少
遺囑可以在特留分範圍內決定財產分配,並指定遺囑執行人。但遺囑本身無法排除法定代理人對子女財產的管理權,通常需要搭配信託使用。遺囑的有效要件請參考《遺囑如何寫才有效?》,也可以先用遺囑產生器整理想法,再由律師見證完成。
2. 遺囑信託:指定由誰管理子女的財產
在遺囑中設立信託,把留給子女的財產交由信任的親友或信託機構(受託人)管理,並約定子女幾歲前每月領多少生活費、教育費,成年或特定年齡後再交付本金。這樣子女雖是受益人,但財產不會直接由法定代理人自由運用。
3. 保險金信託:理賠金不一次落入他人手中
以子女為保險受益人,同時把保險金交付信託,理賠金就會進入信託專戶,依約定分期給付給子女。保險金也可以作為家人繳納遺產稅的稅源。
4. 生前信託與分年贈與
生前就把部分財產交付信託或分年贈與,可以降低身後的遺產稅與管理爭議。但要注意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及繼承人的財產,仍會併入遺產課稅,詳見《大老婆條款修法重點》。各種工具的比較可參考《財富傳承主要的工具基本介紹》。
特別適合提早規劃的家庭:離婚或再婚家庭、有未成年子女、有外籍配偶或跨國資產、家族企業股權、繼承人之間關係緊張。
大S遺產與未成年子女繼承常見問題
Q1:大S的遺產為什麼是三個人各分 1/3?
配偶與第一順序繼承人(子女)共同繼承時,依民法第 1144 條按人數平均分配,配偶加兩名子女共三人,所以各 1/3。
Q2:離婚後的前夫可以繼承前妻的遺產嗎?
不行。離婚後雙方已不是配偶,前夫不是繼承人;但前夫若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,可以依法管理子女繼承到的財產。
Q3:父母可以把未成年子女繼承的房子賣掉嗎?
父母管理子女的特有財產,「非為子女的利益,不得處分」。若處分損害子女利益,可能無效或衍生責任;涉及利益衝突時,也需要由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。
Q4:怎麼讓未成年子女的遺產由我信任的人管理?
最常見的做法是遺囑信託或保險金信託,指定受託人管理財產,並約定給付方式與時間。這需要在生前就完成規劃。
Q5:我家的遺產稅大概要繳多少?
可以使用本所的遺產稅試算計算機,輸入資產與家庭成員後,就能看到遺產淨額、預估稅額,以及事先規劃可能節省的空間。
結語:遺產規劃,是留給家人最後的保護
大S的事件讓許多人第一次意識到:沒有事先規劃,法律就會替你決定財產怎麼分、由誰管理。特別是有未成年子女、離婚或再婚的家庭,提早透過遺囑與信託安排,才能確保財產真正照顧到想照顧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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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事件內容整理自公開新聞報導,法律說明為一般性介紹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,亦不代表對當事人的評價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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